浏览量:638 发布时间:2020-12-09 10:45:40
发光细菌法原理是基于发光细菌发光相对强度与水样毒性组分总浓度呈显著负相关,因此可通过发光细菌法测定水样的相对发光强度来表示水质的毒性水平。发光细菌的生物发光现像是其正常的代谢活动,细菌体内由黄素单核苷酸(FMNH2)、长链脂肪醛(RCHO)及氧(O2)参与,在细菌荧光素酶(E)的催化下发生生化反应,产生波长多为 465~490nm 的磷光。有毒的化学物质、重金属离子、抗生素、化学治疗剂、农药等污染物质以及 pH 等通过干扰或破坏发光细菌呼吸、生长、新陈代谢等生理过程影响细菌发光。
随着人类活动对水环境污染的加剧,水体污染物质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传统的水质检测虽能准确定量分析污染物中主要成分及含量,但不能检测水中各种污染物对环境和生物产生的综合毒性,发光细菌法因其独特的生理特性,与现代光电检测手段结合具快速、灵敏、简便等特点,检测结果可反映水中污染物的综合毒性,比测定单一组分污染物更具实际意义。
目前基于发光细菌法的水质毒性检测国内外标准包括:ISO11348-3:《水质测定——水样对于发光细菌的*制效应测定》(国际)、 ASTM-D-5660:《通过对海洋发光细菌进行毒性试验而对遭化学污染的水和土壤进行微生物解毒予以评估的标准试验方法》(美国) 、GUIDE 50:加拿大常规测试应用于石油钻井中的排放监测和石油钻井过程、中固体废物的生态风险评估标准方法(加拿大)、GB/T15441-1995《水质急性毒性的测定 发光细菌法》(中国)、DIN 38412-37-1999《水对发光菌属含磷细菌生长的*制作用的测定(细胞增长*制试验)(L37)》(德国),但在国内外还没有水质毒性分析仪的检定校准技术规范。
近日,全国生物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了《水质毒性分析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面对现向各位专家及委员广泛征求意见。本规范从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 、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9个部分制定《水质毒性分析仪校准规范》。
本规范为*次发布,参考了 ISO 11348-3:2007 水质—水样对费氏弧菌发光*制效果的测定(发光细菌试验)第3部分: 使用冻干细菌的方法等内容。